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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关于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大武口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9-12 00:00:00

区直各党委(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对2019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石大纪通〔2019〕13号)的文件要求,8月8日至15日,由区委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组成3个督查组,对我区52个单位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知识测试等方式,从强化政治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对区直各单位、镇、街道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组对查出的具体问题现场向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反馈。总体来看,我区今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有四个共性特点:

  (一)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党建质量持续提高。各单位能够将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将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思想建党,夯实思想根基。能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宁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纳入到单位集中教育学习内容。注重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朝阳街道运用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朝阳大讲堂”、社区“新时代市民讲习所”、党建讲堂等学习平台,扎实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结对互学帮学等活动52次;区委组织部举办“走好新的长征路”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推进干部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抓在日常;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领导讲理论、干部讲技能,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区民政局创新学习形式,长期坚持学习研讨,并把学习情况作为“干事档案”考核硬指标。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向上向好。各级党组织都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普遍做到了意识形态工作“五纳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其他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区人社局能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健康稳步推进。三是基层党建工作日趋规范,战斗堡垒作用更加凸显。各部门能够将党建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抓发展党员各环节,精心谋划“党建促进月”系列主题活动。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工会有奖答题活动,30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微信答题;人民路街道深化“四联四化”机制,与共建单位和驻地单位等签订“红色联盟”协议书,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形成整体效应;长城街道“党员中心户”工作中,普通党员发挥作用突出;区工信和商务局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比较规范、标准、认真,党建工作与往年有较大变化;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相较于之前联合党支部时期,党建工作有较大进步;四是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大部分单位能够针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以巡视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进步全面提高。区委办、区发改局、区审计局、锦林街道等部门单位针对自治区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及时向牵头单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市委交叉巡察我区发改局、妇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普遍比较扎实,认识深刻,整改到位。

  (二)全面履职担当,“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有力。各党组织负责人能够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大武口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工作要求,针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按要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能够将党规党纪、反腐败典型案例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等。区政协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将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小落细;青山街道选配“正风快递员”,在每个网格选配一名工作热情高,监督意识强的居民,成为党风廉政建设执纪问责的监督员、廉政建设的宣传员、上传下达的联络员;长胜街道打造总机修厂社区“红色忆苑”党员教育基地;区教体局印发《关于严禁违规举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和毕业班老师签订不参加谢师宴责任书;星海镇强化监督执纪,上半年共接到问题线索12个,其中信访答复2个、立案2个,持续正风肃纪。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大部分单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认识到位,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及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围绕6各方面22类整治重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查整改,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有力措施逐一整改销号。按要求积极开展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新媒体整合清理工作,全区共清理微信工作群151个,其中临时工作群68个,清理QQ工作群143个,微信公众号29个,通过整合清理,有效为基层干部减轻了网络负担。区政务中心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征求意见讨论会,邀请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各单位首席参加,并填写调查问卷,开展讨论,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区政府办上半年开展各项调研活动5次,掌握大量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为区政府文件的制定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以整改实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各单位能够把抓好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对标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查办交办线索。区财政局联合市金融局对辖区10家小贷公司和助贷公司进行走访,检查典当行证照、财务、安防及扫黑除恶等情况;星海镇纪检干部通过走户串巷开展线索摸排,经过对村干部再次“过筛子”政审,对线索开展“一案双查”,目前已对1名党员涉黑涉恶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3名曾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村干部予以清理;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发改局深入商业场所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战争中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理论中心组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还需进一步学深学透。部分单位在更好的引导本单位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方面还缺乏行之有效的举措。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还存在差距,通过理论知识测试显示,党员干部对部分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扎实。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区总工会2018年10月成立党组至今未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区工商联党组未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意识形态责任制还需进一步落实。部分党委(党组)向区委上报的《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内容不具体、不完整,与责任制内容不符;报告形式不规范,有的是工作总结、有的是汇报、有的是报告;有的报告文件标密,有的文件未标密。区自然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仍不到位;星海镇、长胜街道、长兴街道、青山街道、人民路街道的所属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概念模糊,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不高。区妇联、区编办、区机关后勤中心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及民主生活会等内容,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规范;锦林街道、长城街道、沟口街道、区发改局、区统计局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区档案局、区工信和商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中心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不精准;区信访局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未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二)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建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多有流于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的问题,部分单位《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自我鉴定”内容空泛,套话虚话较多,联系思想实际较少。长城街道个别领导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自我鉴定”内容为工作人员代笔填写;沟口街道、长城街道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没有代表支委会作述职报告;区委政法委结对共建资料不完整,2019年未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区科技局党组工作规则未研究印发,没有按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区信访局党建促进月无工作小结,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清单”无2019年二季度落实情况,党组工作规则未正式印发;长胜街道、人民路街道机关党支部无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清单”及整改台账;沟口街道的“党员中心户”服务机制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党建整体工作薄弱。二是“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机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党组织进行的党课教育,多为单一的政策理论学习,联系本部门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中实际问题的正面教育引导较少,组织讨论活动也鲜有开展。区信访局上半年党课未按时间节点开展,一季度党课于4月25日组织开展,二季度党课于7月17日组织开展;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支委会召开次数不够,且研究党建工作不多,支委会多在研究行政工作;区政府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未专题学习“三定方案”,未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三是发展党员资料不规范。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发展党员台账登记混乱,时间多处逻辑错误,部分发展党员过程性资料缺失。

  (三)“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工作方法不够灵活。部分党组织缺乏责任担当意识,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分析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机制未及时建立,职责分解、追究及考核未开展到位。个别设立党组部门单位对党组和党支部定位、职责认识不清导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定位不准确,如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安排以支部名义发文,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责任人是支部委员。有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收集渠道不宽、剖析不深,多为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发现,普遍缺乏问题意见征求及总结提炼,如区住建局2018年、2019年“三个清单”内容相似性较高;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长胜街道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够全面深入,对普通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较少,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未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因工作交接部分工作资料不全。二是监督职责认识不清,存在监督乏力、缺位问题。个别街道纪工委未能正确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督手段单一,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石炭井街道纪工委、白芨沟街道纪工委、沟口街道纪工委上半年线索处置为“零”。三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内容不准确、不规范。区综合执法局、区妇联等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千篇一律”,没有针对不同领导分管职责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责任内容;团区委、区残联等责任书内容不严谨、不准确,副职领导责任书内容中出现“五不直接分管”等“一把手”责任内容;区网信办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以支部委员名义签订而非党组成员签订。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以形式主义作风应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缺乏工作主动性,自查问题和整改台账敷衍了事。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查问题不到位、不准确,整改措施不具体。二是工作落实有差距。按照“基层减负年”要求,会议、文件、督查工作要减少30%,目前区政府办、区住建局、人民路街道部分事项距离目标任务完成还存在一定差距;区委政法委未建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台账。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基础工作薄弱,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抓工作落实面不够深入细致,急需学习提升。区网信办、区医疗保障局、区审批事务管理局、区科技局等由于人员配套不到位等原因,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基础薄弱,基础资料缺失,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下一步的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带头履责、率先垂范,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局中人”“带头人”“监管人”,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消除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整改质效。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治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此次督查反馈的各类问题专题研究整改,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同类问题举一反三,将问题整改作为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同时,要结合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注意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督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区纪委将加强跟踪问效,适时组织督导“回头看”,对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全面做好督导落实工作。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改不重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问责处理;对老问题推托不改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大武口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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